申请人:崔女士
申请类型:商业杰出人才
批复天数:15天
申请优势综合评估:★★★☆☆
案例情况:
为了让一双儿女从小接收世界第一流的精英教育,并畅快的生活在与众不同的自然与人文环境中。赫根国际的咨询客户王先生、崔女士夫妻可谓是绞尽脑汁,操碎了心。可惜原以为先人一步的去办理EB-5美国投资移民就可以十拿九稳的尽快移居美国,却没想到苦等了四年多移民美国仍无眉目进展。眼见一双儿女还有不到一年就要开启初中学涯,无奈实际情况与计划初衷大相径庭,想想夫妻二人确实也应了那句“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现实箴言。还好夫妻二人在移民圈无论如何也摸爬滚打了四五年,大浪淘尽,最后接收到的各方移民咨询也确实要比刚准备移民的菜鸟级要有效畅通的多。所以在经过一番琢磨和考量之后,夫妻二人终于联系到赫根国际,开始咨询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申请事宜。
其实类似的申请情况我们也见过不少,客户普遍会有一个疑问:
“申请EB-5杰出人才移民的同时是否可以申请其它类型的移民签证呢?”
由此,赫根国际回答您“美国移民局(USCIS)采个案审查,依申请案内容而定。相关法规并未禁止重复申请,在申请杰出人才移民的同时,也可以申请其它类型的签证。比如EB-1A签证。”
所以说,两种签证的申请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冲突和矛盾,赫根国际更多的建议客户以夫妻双方中的另一人,即EB-5主申请人的配偶方来做EB-1A的主申请人。我们会在您的配合下,比量申请人EB-5提交的相应材料去为EB-1A的主申请人的材料准备做服务。当然,最后成功与否既得益于主申请人的评估情况,也更得益于我们出色的文案团队和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赫根国际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高效高品质的为客户服务。赫根国际,只为您的将来!